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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“网店”新规让电子商务后退10年?

发布: 2008-8-12 05:23 | 作者: 网络转载 | 来源: 中国证券报 | 查看: 67次

千龙网北京8月11日讯 (记者 张起卫)北京工商局于前日开始施行“关于贯彻落实《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”(网店新规),淘宝、易趣等C2C电子商务网站的多数个人网店卖家持谨慎态度。申领手续复杂、办证后税费增加、利润减少是人们观望的主要理由。


  办照难关键是“住改商”

  “现在来买东西的人,是不是工商局的托儿啊?”这几天,在淘宝网上开网店的店主“Magic”不大敢跟来买东西的人说话了,因为她还没有营业执照。其中的一条硬性规定——开网店办执照,首先要拿产权证到居委会将房屋用途从民用变更为经商,让许多卖家大呼头痛。

  “如果小区公约规定不允许小区民宅经商,那你只能从小区搬家,否则之后所有的步骤都可以免谈了。就算小区公约允许,那么你还要把开网店的事情在小区内贴出公示,10天内没人反对,再把公示揭下来向业主大会申请。小区业主超过500户的,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住户的同意;如果小区业主没有达到500户,也得找到其中50户,让他们都拿着自家产权证,一起到居委会联名签字同意你开店,这可能么?!”网店卖家“五月花”无奈地说,他就是因为在这一关上被“卡”,而根本没法继续申请执照的。

  租房而居的卖家面临的障碍更加难以逾越,网店新规中提到的“需要经营地址的产权人签字和按手印”这一条,就因大多数房东不愿意更改房屋的属性,或是怕麻烦等原因,成了申领的“拦路虎”。

  在记者的调查中,几个小区居委会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办理答复,有的竟说这事不归他们管,唯一给出明确回答的海淀蓟门里小区表示,已经商用的可以办,但民用的不能办。

TAG: 北京 电子商务 网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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